据界面新闻报道,福建省漳州市住建局9月12日公告《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》。9月11日起,漳州市正式实施“认房不贷”政策。通知指出,居民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申请贷款购买本市商品房时,家庭成员在新购买商品房所在地区无全套住房的,住房所在地,无论是否使用贷款购房,银行业金融机构均实行以首次住房为主的住房信贷政策。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居民家庭的申请或授权,对新购商品住房中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提供查询服务,出具查询记录。
本网信息来自于互联网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。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,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、文字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,请及时联系我们,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。:https://www.sxr.geekerdream.com/6248.html